这事定性:你老公是派遣公司的人,被派到物流仓库开叉车,属于劳务派遣工伤。按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》,派遣公司是工伤保险责任单位,仓库只协助;没缴社保,全部工伤待遇由派遣公司按《工伤保险条例》掏。雇主责任险不能顶替工伤,只能它理赔后转给你们。

违法转包认定:仓库把叉车业务包给没用工主体资格的个人或皮包公司,或你老公实际给个人包工头干,才算。你这种更像劳务派遣,不是转包。

怎么解决:1. 别等他们推,你或近亲属1年内直接去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,把派遣公司列用人单位,仓库列用工单位。2. 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,成人脾切除一般七级左右,以鉴定为准。3. 伤残赔偿:医疗费、停工留薪期工资、护理费、一次性伤残补助金(七级13个月本人工资);解除劳动关系还有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,按省标准。工亡才有20倍全国城镇居民收入那套,你这不适用。4. 起诉谁:先去劳动仲裁告派遣公司,把物流仓库列共同被申请人,主张连带赔偿;若另一叉车是仓库或他人员工,还可另告其单位侵权。派遣公司和仓库互推不影响你走程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