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种事别干等,终本不等于案子死了。终本只是法院暂时没查到财产,不是债务免了;实际控制人也不能光凭“他在经营门店”就追加,执行程序追加门槛很硬,得符合未出资、抽逃出资、人格混同、一人公司财产混同等法定情形。

建议你按这几步走:第一,先攒财产线索:门店照片、租赁合同、收款码/账户、对外应收账款合同、对账单、次债务人名称,能查工商内档就查。第二,向执行法院交《恢复执行申请书》+终本裁定+线索,要求恢复强制执行并查控。第三,申请执行到期债权:请求法院向次债务人发履行到期债务通知,15天不提异议又不履行,可直接强制执行;对方一提异议,就得走代位权诉讼。第四,追加实际控制人:先查他是不是股东、有没有抽逃/未出资、关联公司是不是人格混同,再交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并申请听证;不成立就另诉人格否认。第五,对执行裁定不服,及时提执行异议或复议。外企供应商货款、门店经营收入、应收账款这些线索越硬越好,建议找律师申请调查令,别只口头跟法官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