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定性:被执行人是你这家外企单位,不是境外母公司。母公司原则上不背债,除非能证明它是一人股东、出资没到位、抽逃出资或人格混同,才能申请追加被执行人。限制法定代表人/主要负责人出境可以申请,但他已回国,边控只能等他再入境。至于“合作方到期债权”:若合作方欠你单位钱,法院可发履行到期债务通知,15天不提异议就能扣划;若欠的是境外母公司,冻不了,因为母公司不是被执行人,除非先追加成功。

国内没财产,先去办:限高、失信、网络查控、律师调查令,顺藤摸瓜找合作方合同、发票、付款记录。异地执行可申请委托当地法院,或让执行法官异地跑。跨境执行最难,劳动仲裁裁决到境外承认执行,通常要按资产所在地法律另诉或申请承认,看双边条约和互惠。终本不是终点,有财产线索可恢复执行。建议马上向执行法院交书面申请:边控、追加母公司、冻到期债权、查关联交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