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事先定性:劳动仲裁裁决的被执行人是外企公司,不是老板个人。公司是独立法人,基本户没钱,法院也只能先查公司财产,不能直接执行法定代表人名下的房和股权。除非老板是股东,且存在出资不实、抽逃出资、财产混同,或者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财产独立,才能申请追加他为被执行人。追加成功后,才能动他名下房产、股权。
怎么解决:先去执行法院提交追加被执行人申请,同时交限高申请。公司没履行,法院可对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。罚款、拘留不是想申请就批,得他有拒报财产、转移资产、拒不履行等妨害执行行为。执行异议之诉呢?如果你申请追加被驳回,或法院裁定追加后对方不服,收到裁定15日内向执行法院提执行异议之诉。别直接告,先走追加程序。建议你赶紧查工商内档、出资记录、银行流水,找财产混同证据。
